浏览次数:7586作者:发布时间:2020-07-16 |
中共宣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实施意见,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
3.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市副科级及以上行政机构的设置。
4.审核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5.协调市直部门之间以及市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6.审核县市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
7.研究拟订全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审核全市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和冠宣城市且不冠所在县市区名称的事业单位的设置。
8.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市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部门“三定”规定、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编制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10.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
11.负责指导规范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公益域名注册及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信息交流、干部培训和统计等工作。联系中央、省驻宣机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