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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常见问题
浏览次数:4037作者:发布时间:2015-03-11

    1、哪类单位需进行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

  党政机关开办网站需要经过开办审核,已经有网站的党政机关需要进行资格复核。审核或者复核通过后,党政机关将自动获得网站标识。

  事业单位直接进行网站标识申请。

 

  2、党政机关如何办理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

  (1) 登录“党政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http://wzsh.scopsr.gov.cn)或“COANC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http://shenbao.conac.cn);

  (2) 在线填报网站开办主体的基本信息,并绑定有效的“.政务”中文域名;

  (3) 提交申请;

  (4) 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申请表和申请函,递交同级编办审核备案。

 

  3、如何填报“网站开办主体职能”的内容?

  网站开办主体职能是指网站开办单位主体的业务范围和机构职能等,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

 

  4、如何填写“网站简介”?

  网站简介包括单位网站开办的目的、宗旨、内容等介绍,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但不得少于50字。

 

  5、网站名称如何填写?

  网站名称是指用于网站识别的字符标识,通常为网站首页的页面标题。网站首页的页面标题显示在浏览器标签处。例如: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网站名称是“中国机构编制网”(如下图)。

  

 

  

  网站名称应与网站开办审核申请或标识申请的主体和单位名称相符,可以为单位法定全称或习惯简称。

 

  6、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通过后,如何进行变更操作?

  登录系统,在“标识管理”操作栏中点击“变更”按钮,针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进行修改并提交,经审核通过后即生效。

 

  7、如何获得“网站标识”和《标识证书》?

  党政机关在通过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包括在线提交的申请和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申请)后即可获得“网站标识”(该网站标识需要放置在网站著位置),点击该“网站标识”即显示《标识证书》。

 

  8、注册单位在获得网站标识后应如何进行加挂展示?

  注册单位可使用自有网站进行网站标识的加挂展示;无自有网站的单位可选择使用“网络红页”进行加挂展示。

 

  9、注册单位如何操作“网站标识”的加挂展示?

  (1)使用自有网站挂标操作流程:

  a:收到“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或邮件后,登录系统,在“标识管理”菜单中点击“标识代码”按钮;

  b:将系统发放的JS代码复制并粘贴到网站所有页面代码的前即可;

  c:登录本单位网站检验“网站标识”是否加挂成功。

  以上操作建议由网站管理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2)使用“网络红页”挂标操作流程:

  a: 编辑完善“网络红页”:至少完善“网络红页”的机构介绍、图片轮播、最新动态或工作要闻等几个模块;

  b: 编辑“底部页脚”,点击“提交内容”按钮;

  c: 发布“网络红页”并检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