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欢迎您访问中共宣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市县直通 / 宣州
宣城市宣州区乡镇(办事处)“两个清单”正式公布运行
浏览次数:1645作者:发布时间:2015-07-08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5]14号)、省编办《关于做好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5]88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乡镇实际,参照区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模式,按照总体一致、上下衔接的要求,依法依规确权确责,准确界定权责归属,合理划分区乡事权,切实理顺区乡关系,打通“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我区乡镇政府“两个清单”于6月29日前公布运行。

    一、超前谋划、争取主动。根据省编办有关建立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建设及会议精神,区编办超前谋划、精心安排,并及时向区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就我区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推进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拟制了详实的工作方案。

    二、明确职责、协同推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国梁主持召开了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了我区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明确了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由区权责办负责统一安排组织抽调专人进行编制,采取集中办公模式进行,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参照乡镇政府执行。

    三、精心编制、严格审查。根据省编办印发的《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手册》,结合我区实际,组织人手就省编办制定的乡镇政府权力事项参考目录逐项进行了认真比对和梳理,并就政策法规依据进行了进一步核对与确认,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区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参考目录(初稿)。

    同时,区编办会同区监察局、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抽调了10名同志组建成立了乡镇政府权责清单集中审核办公室,集中办公,于6月16日前完成了我区乡镇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廉政风险点初稿的编制工作。

    四、结合区情,确权确责。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的编制,一是严格按照权责法定原则,由区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了区直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的意见及建议,其中区环保局提出要求在省参考目录的基础上新增4项权力(经初审列入了乡镇权责清单目录)、区水务局新增3项权力(经初审,1项列入清单,另2项未列入清单目录);三是整合了省编办拟制的198项乡镇政府权力事项参考目录以及91项街道办事处权力事项参考目录,形成了我区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初稿。对省编制的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参考目录中未能体现权责法定原则,或与我区区情不符,或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已废止,或虽未废止但已经不符合实际现状等26项权力事项未列入我区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对省乡镇权力参考目录中未能体现,但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参考目录中列入且属于乡镇、街道共性权力的11项权力事项纳入了乡镇政府权力清单目录;对法律规定仅属于街道办事处的1项权力事项予以单列,不纳入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四是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责任主体作用,组织编制乡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廉政风险防控点。区审核办就廉政风险点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采取了任务分解办法,由全区17个乡镇均衡承担编制任务,区审核办抽调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审查定稿工作,确保了在省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好我区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的编制任务。

    本次共组织编制完成了190幅乡镇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廉政风险防控点489个,责任事项约760个,追责情形依据约950条。

    五、严格审查,程序到位

    6月1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了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目录,我区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拟保留189项,其中行政审批2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165项。街道办事处结合工作实际,参照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目录执行,另新增其他权力事项1项。并及时转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限为6月19日-23日。公示期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公示期间的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等方式予以研究确权确责,并于6月29日前正式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