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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乡镇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时公布实施
浏览次数:340作者:发布时间:2015-07-14

    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建设工作自4月份启动以来,按照全省于7月1日前公布的要求,我市结合乡镇实际,参照市县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模式,倒排进度工期,强化责任落实。截至6月30日,全市71个乡镇、15个街道办事处“两单”全部按时公布实施,顺利完成“打通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任务,在全市范围类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权责清单全覆盖。

    一、加强指导统筹推进。一是建立“市统筹,县主导,镇参与”的工作机制,市编办于5月15日、6月15日两次召开县市区编办专项推进会议,传达省相关会议精神,统一工作标准,研究交流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二是采取线下推进和线上交流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建立业务交流QQ群,市县权责清单审核人员在线交流权责清单审核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互通有无,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加强统筹调度,按照总体一致、上下衔接的要求,各县市区公布的乡镇权责清单体例、数量基本相当,保留的乡镇政府权力事项均在180项左右。四是强化督查,市编办组成五个专项督查组,树立问题导向,帮扶改进,自6月18日开始分赴六个县市区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反馈,要求县市区及时整改完善。6月27日至29日,组织专人开展网上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予以修正,顺利通过了省于7月1日开展的“零点行动”督查。

    二、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各县市区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县(市、区)直部门和乡镇同步参与。认真学习消化省《指导意见》和《工作手册》,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各乡镇结合实际对权责清单建设提出修改意见。编制、监察、法制、政务服务等部门协同配合,同步编制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廉政风险点,确保了清单结构的完整性。

    三、严格编制审核程序。一是权力事项覆盖到位。根据省编办印发的《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手册》,各县市区结合乡镇实际,组织人手就省编办制定的乡镇政府权力事项参考目录逐项进行了认真比对和梳理,并就政策法规依据进行了进一步核对与确认,将乡镇政府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二是征求意见到位。向县(市、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办等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并在乡镇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三是会议研究到位。坚持权责法定原则,按程序报县(市、区)政府研究确定,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乡镇相关网站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