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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启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理规范工作
浏览次数:3411作者:发布时间:2015-10-08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除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扰乱市场秩序问题,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近日,宣州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中介组织服务项目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由区编办牵头,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有关区直部门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一是区直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均纳入此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各审批部门将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清单,逐项列明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非有法定依据,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或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二是严格控制新设中介服务,规范审批部门行为。审批部门能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三是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今后确需新设的中介服务事项,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四是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区级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时限等,分类公布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册。(张慧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