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329作者:发布时间:2015-08-17 |
绩溪县编办坚持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内在要求,围绕构建改革、管理、法制化“三位一体”机构编制工作新格局,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依法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实践。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辅导、参加专题讲座、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政策业务知识。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法治能力。汇编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刚性规定要求干部积极学习。
三是严把政策关口,坚持法治原则。制定完善单位议事规则,对部门(单位)职能调整,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等机构编制事项严格审查,科学提出拟办意见,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对有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请示,坚持不予报批上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的规定,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督查,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