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498作者:发布时间:2015-06-03 |
绩溪县编办在县委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
从四个方面切实担当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落实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
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新成效。一是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抓好制度建设;四是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
我办通过一系列措施的执行和落实,真正维护和发挥了“两个责任”的权威性、实效性,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