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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前夕,绩溪县编办组织中层以上人员开展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学习活动,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办酒席,严禁公车私用进行扫墓、探亲访友,严禁参与迷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凡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