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浏览次数:1636作者:发布时间: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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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旌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旌德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规定》依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旌德实际制定,县政府法制办在起草过程中多次组织研讨论证,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3月9日,旌德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通过了该《规定》。《规定》共五章四十五条,确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了决策实施后情况评估和不当决策问责制度等,明确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该《规定》出台是该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度和执行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