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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有序推进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编制工作
浏览次数:3244作者:发布时间:2015-08-17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泾县早谋划、早部署,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编制工作正有序推进。

    下发预通知,明确工作范围和内容。为做好“三定”编制工作,该县编办于3月初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县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预备通知》,明确要求在此次“三定”工作中,涉及机构调整的部门,要按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编制“三定”规定;未作调整的部门要根据形势任务变动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对 原“三定”规定进行适当修订和完善,重点是梳理部门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同时,文件还对部门“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行文要求等做好详细的规定。

    创新形式,试建部门职责清单。在 “三定”过程中,该县还结合“权责清单”工作,积极运用法制化思维创新部门职责梳理的框架和体例设计,要求各部门将主要职责按照外部政府权力、内部管理事项、便民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部门交叉职责、县乡职责划分等进行分类梳理,将本部门未列入权力清单范围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分解,逐条列举,并对应 理清各项职责的来源依据,改变过去概括、笼统式的职责表述方式,将部门职责细化分类、明晰具体,提高其可操作,便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以会代训,集中指导,互动释疑解惑。“三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便于各部门更明确、快捷的做好本部门“三定”规定的编制起草工作,8月7日 下午,该县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集各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召开了“三定”工作培训会议,对“三定”规定各项内容的编制要求做了详细的说明,并进行了现场交流。通过县编办领导面对面、点对点进行指导和释疑解惑,帮助部门进一步理清了编制工作思路,为三定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孙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