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07作者:发布时间:2017-01-04 |
为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市政府对市县乡政府权责清单进行了统一规范,同时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部门职能转变等情况,对市级政府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经单位报送、集中审核、审查论证、公示征求意见、提请会议研究等程序,我市政府权责清单统一规范和2016年动态调整工作已顺利完成。
2016年12月3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宣城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正式公布实施市级政府权责清单(2016年版)。市级政府权责清单(2016年版)保留政府权责事项1510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保留111项。各部门按要求于2017年1月10日前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和门户网站上公布2016年调整后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政府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一览表和有关权责事项备注说明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