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422作者:发布时间:2016-07-14 |
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就办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邓茂林(市编办主任):主持市编办全面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余 艳(市编办副主任):分管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负责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等业务工作。
蒋双玖(市编办副主任):分管综合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中心,负责机关党建、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工作,主持机关党支部、工会日常工作。
刘高翔(市编办调研员):协助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吴春林(市编办副调研员):协助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金 辉(市编办督查室主任):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