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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
浏览次数:3008作者:发布时间:2017-07-2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广德县综合执法改革,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结合广德县实际,选定新杭镇、卢村乡、四合乡三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7月26日,广德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领导组会议召开,试点乡镇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执法协议书,标志着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一是综合设置执法平台。试点乡镇设置行政执法中心,各部门派驻乡镇的执法队伍进驻行政执法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实现执法重心下移。二是明确执法范围。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明确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由试点乡镇行政执法中心负责行使;对县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定权限内以委托执法的形式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由乡镇行政执法中心负责组织行使。根据试点乡镇工作需求,县直相关单位委托各试点乡镇行使的执法事项清单实行“一乡一册”,主要集中在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化广播、安全生产监督、商务、林业、农业、旅游管理等领域。三是理顺执法体制。乡镇行政执法中心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各委托单位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由乡镇负责对其进行日常考核,同时接受委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四是规范执法行为。通过业务培训,提升试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并要求县法制办加强对试点乡镇执法工作的规范指导。五是保障执法队伍。试点乡镇行政执法中心具体组成人员由乡镇城管执法队伍全体人员和县直部门驻乡镇站所抽调部分人员以及乡镇其他在编人员调剂部分共同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