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731作者:信息来源: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发布时间:2018-03-21 |
1.什么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答:指动态督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促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法规政策规定,纠正、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
2.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检查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上级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落实情况;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控制情况;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上级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等问题;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举报受理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规定问题的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情况;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政策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政策法律依据主要是“三个条例”、“三个通知”、“五个规定”以及“一个解释”。具体包括:《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三个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0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1〕22号)三个通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12310举报受理规定》、《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五个规定;以及《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或违法违纪)举报渠道有哪些?
答: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的主要渠道有:全国机构编制违纪违规统一举报电话:12310;市编办机构编制举报电话:3262310;群众来信来访。
5.“12310”受理哪些问题的举报?
答:主要受理十类问题举报:(一)超编进人的;(二)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的;(三)超领导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四)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五)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六)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七)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八)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九)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十)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6.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内容是什么?
答:机构编制管理“五不准”的内容为:一是不准超编进人。二是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三是不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四是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五是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
7.什么是超编进人?
答:超编进人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补充工作人员,造成实际工作人员数额多于编制限额的行为。
8.什么是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答: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使得实际配备领导干部的级别高于该机构规格的行为。
9.什么是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答: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数额配备领导干部,造成实配领导干部数额多于核定限额的行为。
10.什么是越权审批机构编制?
答:指超越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审批机构编制的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以外的其他机构,超出职权权限审批机构编制;另一种是地方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超越权限审批机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