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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编办开展4.15《国家安全法》普法学习活动
浏览次数:1561作者:发布时间:2018-04-16

    4月16日,市编办利用办“一周一法”学法制度,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开展了集中学习《国家安全法》。利用宣城市机构编制网“机关集中学法”专题栏目,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法律知识。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新的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共7章84条,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国家安全法》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规范,规定了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国家安全事关中国每个公民,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国家安全是国民安全的根本保障,维护国家安全是保持一方净土的重要前提。维护国家安全,任重而道远。通过《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全办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在隐蔽斗争战线上,构筑起一道牢固的反奸防谍人民防线,有效地防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