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886作者:发布时间:2019-09-05 |
根据《宣城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2019年市委编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
1.健全和落实信用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信用信息归集、联合奖惩、信用监管、实名登记以及各类制度文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办信用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方案,推动我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完善信用平台归集共享功能。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充分共享。及时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向市信用平台推送信息。进一步完善信用服务功能,在满足信用查询等需求的基础上,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健全信息查询、监控、异议投诉等机制,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3.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印工作提供数据保障。根据动态调整办理,及时制定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为《宣城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年版)》提供数据保障。(责任科室:机构改革调研科)
4.建立网站信用专栏。依托宣城市机构编制网建设信用专栏,着力宣传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大力普及信用知识。(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综合科配合)
5.强化信用信息公开公示。积极依托“信用宣城”和“宣城市机构编制网”网站,全量、按时、按规定格式公开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已上网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进行梳理,按要求及时撤下已到公示期限的信息。信用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公示量应做到100%。(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6.强化“红黑名单”管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署,推进建立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规范“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奖惩流程和退出程序。将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嵌入相关业务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制度,明确查询事项、途径、责任科室,建立查询事项清单,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全面核查行政相对主体的信用状况,做到“应查必查”“逢报必查”。(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
7.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完成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进一步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进一步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校核和纠错工作,重错码率降至1‰以下。(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8.建立信用奖惩措施清单。按照已出台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中明确的实施联合奖惩的领域、事项以及相关指导性奖惩措施。对涉及本部门的事项逐项提出具体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9.配合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及时将国家和省级层面认定的事业单位法人红黑名单信息推送至其他具有联合奖惩职责的联动部门;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限制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0.加强联合奖惩案例归集公示。依法依规及时归集联合奖惩案例,通过事业单位在线、宣城市机构编制网、信用门户网站加强公示,上传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应做到国家层面认定的本领域红黑名单数量的100%。(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1.实施失信专项治理。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失信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实施惩戒,督促其整改和退出黑名单。失信专项治理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做出信用承诺率、接受信用修复培训率均应达到100%。(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2.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明确信用修复渠道,规范信用修复流程,加强信用修复监督管理,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协同开展“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协同修复工作。(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
13.创新监管方式。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联合惩戒等改革举措,加强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等单位业务协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4.保障人员力量。充实人员力量,安排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从事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责任科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综合科)
15.加强资金保障。合理保障社会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诚信宣传教育等经费需求。(责任科室:综合科)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