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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
浏览次数:442作者:发布时间:2021-07-13

   7月12日上午,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孔晓宏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何淳宽、吴爱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文件法规和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全省机构编制会议等精神。听取了2020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汇报,研究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鲜明指出“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系统提出“六个坚持”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就机构编制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方法新要求,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战略性和权威性,坚持对标对表,把牢机构编制工作正确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会议要求,要立足宣城实际,坚持统筹配置,处理好“管住”和“用活”的关系,管住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努力实现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要持续优化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坚持机构编制资源与重大战略实施同向配置,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要严守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持机构编制工作动议的程序性、“三定”规定的权威性,认真落实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坚决制止“条条干预”,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切实强化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追责问责,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强调,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贯穿机构编制工作的主线。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要更好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报党委、编委审批决定的制度规定,坚持“一个口子”进出、“一支笔”审批。市委编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合作互动,统筹好干部资源、编制资源和财政资源,形成职责明晰、衔接紧密、运转顺畅的工作格局。市委编办要从严从紧把好关口,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对“十四五”时期机构编制资源的前瞻性研究、系统性谋划,更好发挥参谋助手和监督管理作用,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