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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浏览次数:319作者:发布时间:2021-07-19

   一、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撤销组宣部,设立组织部、宣传部。

   (一)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指导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2.负责审核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成立或撤销;承办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

   3.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管理,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工作。

   4.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

   5.负责党员信息管理平台维护管理。

   6.负责党员教育管理,承担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7.负责市直党组织党员统计和党组织关系转移,以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二)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

   1.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拟订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党的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有关工作。

   4.督促检查和指导市直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

   5.调查分析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带有倾向性的思想认识问题,提出思想政治教育意见,总结推广思想政治教育的典型经验。

   6.负责网站等日常管理工作。

   调整后,市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二、关于人员编制

   市直机关工委核定行政编制及领导职数。(略)

   具体编制分配和领导职数配置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