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75作者:发布时间:2021-08-26 |
为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宣城市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切实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机构编制审计由侧重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向侧重机构编制责任落实与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提升转变。
一是着眼工作重点,推动审计聚焦经济责任落实。在重点关注部门机构设置、编制及领导职数使用、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情况的基础上,立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定位与工作重心,聚焦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落实,重点核查涉及财政资金申报及使用相关情况,如是否在项目经费中安排自行设立机构、超编人员经费,是否存在“吃空饷”、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问题,是否将编外用人费用转嫁由下属事业单位或者相关国有企业承担等,切实将机构编制与经济效益有机融合。
二是着眼实际问题,推动审计聚焦履职能力提升。针对部分单位人浮于事、效益低下、人事管理松散等问题,聚焦部门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和履职尽责水平,通过实有人员与考勤情况相印证、机构设置与相关发文相印证、法定职责与工作总结相印证,全面了解编制使用情况、机构运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等,推动部门加大内部挖潜和统筹力度,发挥现有编制资源最大使用效益。
三是着眼成果运用,推动审计聚焦管理质量评估。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聚焦机构编制审计成果运行,强化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同配合。通过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效能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建立机构编制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协调机制,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分别移送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处理,并将其作为机构编制调整的参考依据,合力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