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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打造镇街综合执法平台 画好县乡联合执法“同心圆”
浏览次数:239作者:发布时间:2023-05-30

  德州市庆云县委编办坚持以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县乡联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打造监管、执法“一体化”镇街综合执法平台,构建起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一、强化县乡上下联动,理顺基层执法格局。根据乡镇(街道)执法需求,结合县直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现状,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其中,对于执法力量相对充足、执法案件频发的市场监管、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等4个部门,实行派驻人员模式,派驻人员常驻办公,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并使用,为保持执法队伍稳定,人员原则上2年一轮换;对于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业务独立性较强的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人社、生态环境等7个的部门,依据庆云县两批89项“属地管理”事项清单,通过明确执法责任人,负责本领域执法工作。

  二、整合综合执法资源,蓄力县乡协同共治。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设置4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隶属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区域派驻到8个乡镇进行综合执法,街道所辖村庄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确保县域综合执法“全覆盖”。同时,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配足配强执法力量,按照“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方式,在辖区内开展执法监管工作。成立综合执法协调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根据执法需要邀请县直部门分管领导列席参加,集中研究执法相关事宜,开展联合执法。

  三、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待遇政策,提高工作积极性。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建立执法干部交流机制,对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优秀执法干部可优先考虑;明确下沉人员人事管理方式,下沉人员编制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团)关系转入所在乡镇(街道),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以乡镇(街道)为主,在提拔重用、调动、调整前,须征得乡镇(街道)意见;健全执法人员约束制度,对于不服从乡镇(街道)管理、工作表现差、群众满意度低的人员,乡镇(街道)可向县直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人事调整建议,并按有关程序备案。

来源:山东机构编制网